多选题
1分
甲因与车间主任乙不和,欲除之而后快。某日上班,甲将炸药带进车间,点燃后借故溜出,结果炸药早已失去药性,未造成任何损失。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BC
参考解析: 本题考察爆炸罪。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之规定。 故意引起炸弹、炸药包、手榴弹、雷管及各种易爆的固体、液体、气体物品爆炸或利用各种手段,导致机器、锅炉等设备或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爆炸罪。 如果爆炸行为虽指向特定的人,但结果却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也构成爆炸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甲将炸药带进车间并点燃,应该预见到受侵害对象已经扩大到不具体、不特定的对象,故成立爆炸罪。因炸药失去药性而未完成犯罪,综上,本题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