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分

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额为1 000万元,工期为1 2个月。承包合同规定:(1)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 2.5%;(2)预付备料款额度为1 5%,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

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额为1 000万元,工期为1 2个月。承包合同规定:(1)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 2.5%;(2)预付备料款额度为1 5%,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3)工程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业主在最后一个月扣除;(4)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由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见表4-13。



【问题】


1.承包人在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并经确认质量合格后第8天,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基础分部工程付款的通知,一周后仍然没有收到工程款。应如何处理?


2.有关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总额应如何控制?


3.本例的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是多少?


4.1~8月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