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分

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租佃暂行条例》,规定“缴租最高限度应不得超过当年正产物收获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并“禁止包租、预租和押金”。这表明当时国民政府()。

  • A.彻底改变农村经济社会结构
  • B.以法律确认农民土地所有权
  • C.改造乡村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 D.减轻农民负担刺激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