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1分
赵某等3人系某邪教组织骨干成员,邪教组织成员甲想退出该组织。赵某等3人遂采取轮流看押、殴打的方式致甲轻伤,限制其人身自由1个月。赵某等人的行为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第四项: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赵某等人使用暴力、胁迫阻止甲退出邪教组织,其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也符合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成要件,本案赵某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需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以非法拘禁定罪,只需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赵某等人应按处罚较重的处理,即应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定罪,因此,本题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