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催告和行政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二百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事先催告被处理人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直接送达被处理人。被处理人拒绝接受或者无法直接送达被处理人的,依照本规定第五章的有关规定送达。公安机关在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事先催告被处理人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故此A正确。催告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直接送达被处理人,故此B错误。被处理人拒绝接受或者无法直接送达被处理人的,依照本规定第五章的有关规定送达,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也可以对拒收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在附卷的法律文书上注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即视为送达。故此C错误。(备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五章关于送达的相关规定是: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付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或者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代收。受送达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也可以对拒收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在附卷的法律文书上注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即视为送达。无法直接送达的,委托其他公安机关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传真、互联网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经采取上述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公民知晓,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二百零二条:经催告,被处理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D项中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排除有正当理由的情况,并且要“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而不是行政机关一律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故此D错误。综上,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