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目前6种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开具的发票情形。
参考解析: 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开具的发票主要有: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这种发票主要适用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简称单用途卡)和支付机构预付卡(简称多用途卡)售卡或充值时开具。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这种发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房地产项目预售款时开具。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预收款方式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取预收款时,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即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这种发票目前都在发票服务平台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主要适用如下两种情形:
①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部分的通行费;
②ETC预付费客户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预付款。
(4)建筑服务预收款。自2017年7月1日起,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不再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此,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需要开具发票时,需开具这种发票。
(5)不征税自来水。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按照不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按“不征税自来水”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此外,代收印花税、代收车船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有奖发票奖金支付等情形,都是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而开具的此类发票。
【提示】写出上述任意6种情形即可,后面的政策为理解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