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验收项目(20分) 某公司年产焦炭1 20万t。新建工程项目位于某煤矿,项目投资17.6亿元。主体工程为2座5 5孔、炭化室高6m的复热式焦炉,还包括原料场、输配煤系统、筛焦系统、干熄焦(备用湿...
焦化厂验收项目(20分)
某公司年产焦炭1 20万t。新建工程项目位于某煤矿,项目投资17.6亿元。主体工程为2座5 5孔、炭化室高6m的复热式焦炉,还包括原料场、输配煤系统、筛焦系统、干熄焦(备用湿熄焦)、煤气净化及化产回收等配套工程。装煤出焦、干熄焦产生的烟尘净化采用地面除尘站,备用湿熄焦烟尘净化采用折流式木格栅捕尘装置,煤气净化采用AS氨水循环洗涤法脱除硫化氢和氰化氢,酚氰废水进入废水站采用A-O法处理,后外排Ⅴ类水体。根据当初甲评价单位完成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环评报告书,当地环保局分配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750 t/a、烟尘1 400 t/a、B(a)P 100 kg/a、 CODCr 150 t/a、NH3-N 20 t/a,并要求业主对治理后的酚氰废水进行回用而不外排。项目试运行,甲评价单位接受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委托。
【问题】
1.简述该项目业主申请试生产和环保竣工验收的程序。如果因原料采购问题影响试生产,环保竣工验收需要延期,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环保竣工验收?
2.简述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工况要求。
3.简述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和调查的主要内容。
4.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应编制什么文件?提交审查时还应附上哪些文件?
5.该项目是否符合环保竣工验收要求?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该题主要考查环评人员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 3号)的掌握和应用情况。该办法针对试生产和环保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管理程序。第七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题干中化产回收是指对煤气净化中脱除的产品进行加工回收,主要包括煤气中的硫化氢、氨、苯及苯系物等,回收产品通常是单质硫、硫酸、硫铵、浓氨水、精苯、萘、蒽、沥青等。AS氨水循环洗涤法是指依靠煤气中的氨为碱源进行氨水脱硫,脱硫富液经过滤后可以进入克劳斯炉煅烧成硫黄;脱硫富液也可用于生产硫酸。
2.该题主要考查环评人员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掌握和应用情况,明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况要求。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时进行。对于焦化生产,运行工况应根据焦炭产量、洗精煤消耗量、焦炉运行负荷以及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负荷进行计算确定。
3.该题目主要考查环评人员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的重点与内容的掌握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主要内容是污染源排放监测、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测试、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无组织排放监测。本项目周围无环境敏感点,因此针对其他内容进行了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工业类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内容及方案变更情况,环境敏感点变化情况,环境影响变化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和其他环境保护规章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及污染物总量落实情况、环境风险与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存在的、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污染因子达标预测情况,企业环境管理和监测情况,清洁生产情况。验收监测与调查的重点是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测试、污染物排放达标、敏感点保护、总量控制要求。
4.该题主要考查环评人员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中对编制报告附件要求的掌握和应用情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①要求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要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执行标准和总量的批复。
5.该题主要考查环评人员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资质要求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熟悉程度。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对工业类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核项目)。而根据目前政策法规要求,单独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还不具备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资格,只能承担生态类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任务,而且承担过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也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为遏制焦化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各环保部门在对焦化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评估等工作时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而《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第五条环境保护中明确规定酚氰废水处理合格后要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1.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应当向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试生产3个月内向具备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试生产期间,由于原料采购问题,项目尚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需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验收,但必须在项目运行后1年内。 2.为保证验收监测结果能正确反映企业正常生产时污染物的实际排放状况,要求验收监测应在项目工况稳定、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能力75%、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时进行。 3.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主要内容有: (1)大气污染源及环保设施。对装煤、出焦、干熄焦(备用湿熄焦)、焦炉烟囱、煤气化产各类槽类废气(如粗苯槽、焦油槽、沥青槽等贮槽产生的放散气体和挥发尾气)等有组织源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分析外排废气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是否满足要求。对原料场、焦炉区域还要进行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根据全年工作时日计算判断SO2、烟尘、B(a)P是否满足总量要求。 (2)废水污染源及环保设施。对厂区排放口、废水处理站进出口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分析废水是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是否满足要求。根据全年工作时日计算判断COD、NH3-N是否能满足总量要求。 (3)厂界噪声监测。分析厂界噪声是否达标。 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主要内容有: 实际工程内容和周围敏感点变化情况;环评及其批复和初步设计执行情况;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环保设施和污染总量控制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清洁生产情况;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是否有公众反映环境问题;企业管理制度、监测制度、人员及方案。 4.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交审查时还应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标准和总量的批复。 5.该项目是否符合环保竣工验收要求?说明理由。不符合。因为: (1)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验收报告的单位资质不符合。按照规定,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目前尚未有资格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验收报告。另外,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和环境保护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不能为同一家咨询机构。 (2)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没有落实执行。虽然环保部门要求治理后酚氰废水进行回用不外排,但实际上还要排放。 (3)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没有认真执行。根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焦化废水经处理后应做到内部循环使用,本项目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