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分

威达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案 由于面料价格上涨,连年亏损,资不抵债,2006年5月,威达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达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公司解散决议及向股东分配公司资产的决议。之后威...

威达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案


由于面料价格上涨,连年亏损,资不抵债,2006年5月,威达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达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公司解散决议及向股东分配公司资产的决议。之后威达公司停止经营,但未组织清算,由公司总经理张华负责办理向股东分配的事宜,这期间,公司送货商王某得知此事,遂联系张华,要其支付欠货款。张华认为,公司已经解散,王某应自认倒霉。经向律师咨询,王某到工商局查询登记,发现威达公司尚未注销登记,并且该公司登记注册地并非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北市A区,而是B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总经理张华。律师建议王某到威达公司注册地的B区法院起诉威达公司及股东甲、乙、丙等六人,要求其共同支付货款。


2006年8月,又有向某、赵某等多位债权人前来讨债,股东甲、乙见状,向A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9月,威达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张华向管理人进行了工作交接。 2007年1月,市场好转,分别持股10%、5%的丙、丁商议想要继续经营威达公司,并且得到债权人向某的支持,于是三人联名向法院申请了重整。


2005年1 1月威达公司曾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并提供公司办公大楼作抵押。重整期间,该银行欲行使抵押权被拒绝。然而2007年年底,因管理不善,威达公司再次陷入财务危机,不得已,威达公司向A区法院再次申请破产。


【问题】


1.威达公司解散过程中的行为有无不当?为什么?


2.对于王某的债权,张华的想法是否正确?律师的建议是否合理?为什么?


3. 2006年8月,甲、乙是否有权向法院申请威达公司破产?赵某是否有权申请?为什么?


4.如果2006年1 1月,张华的朋友李某邀请张华担任其参与合伙开办的食品厂的厂长,张华能否接受李某的邀请?为什么?


5.威达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6. 2006年10月,债权人孙某向购销合同履行地C区法院起诉A公司违约,则C区法院应如何处理?


7.威达公司用作银行贷款200万元抵押的公司办公大楼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为什么?


8.威达公司重整期间,银行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9. 2007年年底,威达公司再度陷入财务危机后可否再次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