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甲县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并由王某居住的乙县公安局丙派出所执行。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本题考察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故此A项正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故此B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并无罚款,故此C项不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