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甲欲杀死仇人乙,在乙开的出租车座位下安放了定时炸弹,结果不仅炸死了乙,同时炸死了乘客丙、丁,还炸毁了出租车。甲的行为构成( )。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甲在客观上实施了爆炸的危险方法杀害特定对象乙,且危及不特定的乘客丙、丁,以及炸毁了出租车,故此甲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的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等,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害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甲在客观上不仅实施了爆炸的危险方法杀害乙,危及不特定的乘客丙、丁,以及炸毁了出租车,甲的行为符合爆炸罪的特征。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甲的行为涉嫌爆炸罪,爆炸罪故意的内容危害公共安全,包括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公共安全行为,而《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的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客体是汽车等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甲的行为用爆炸罪即可完全概括,爆炸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法条竟合犯。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甲在客观上实施了爆炸的危险方法杀害特定对象乙,且危及不特定的乘客丙、丁,以及炸毁了出租车,故此甲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