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分
下列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虽有一定瑕疵,但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可以采用的是( )。
参考答案: AB
参考解析: 本题考察非法证据排除。(1)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A9第二款第(一)、(二)项之规定,“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存在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收集调取的物证、书证,在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物品特征、数量、质量、名称等注明不详的;(二)收集调取物证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复制时间、无被收集、调取人(单位)签名(盖章)的;”,故此A项、B项正确;(2)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A8第一款之规定,“据以定案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才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原物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此B项;(3)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A9第一款之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有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