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题
4分
案例四: 某一级耐火等级的四星级旅馆建筑,建筑高度为 128.0m,下部设置 3 层地下室(每层层高 3.3m)和 4 层裙房,裙房的建筑高度为 22.4m,高层主体东侧为旅馆主入口,设置了长 12m...
案例四:
某一级耐火等级的四星级旅馆建筑,建筑高度为 128.0m,下部设置 3 层地下室(每层层高 3.3m)和 4 层裙房,裙房的建筑高度为 22.4m,高层主体东侧为旅馆主入口,设置了长
12m、宽 6m、高 5m 的门廊,北侧设置员工出入口。
建筑主体三层(局部四层)以上的外墙全部设置玻璃幕墙。旅馆客房的建筑面积为 50
㎡~96 ㎡,外窗全部为不可开启窗扇的外窗。
建筑周围设置宽度为 6m 的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内边缘距离建筑外墙 6m~22m; 沿建筑高层主体东侧和北侧连续设置了宽度为 15m 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北侧的消
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距离建筑外墙 12m、东侧距离建筑外墙 6m。
地下一层设置总建筑面积为 7000 ㎡的商店,总建筑面积 980 ㎡的卡拉 0K 厅(每间房间的建筑面积小于 50 ㎡)和 1 个建筑面积为 260 ㎡的舞厅;
地下二层设置变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常压燃油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和汽车库;
地下三层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和汽车库。
在地下一层,娱乐区域与商店之间采用防火墙完全分隔;卡拉 0K 区域每隔 180 ㎡~200
㎡设置了 2.00h 耐火极限的实体墙,每间卡拉 OK 的房门均为防烟隔音门。舞厅与其他部位的分隔为 2.00h 耐火极限的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
商店内的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均有一道宽度为 9m(分隔部位长度大于 30m)且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卷帘。
裙房的地上一、二层设置商店,三层设置商店和宝宝乐等儿童活动场所,四层设置餐饮场所和电影院。
一层的商店采用轻质墙体在吊顶下将商店隔成每间建筑面积小于 100 ㎡的多个小商铺, 每间商铺的门口均通向主要疏散通道,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均为 5m~35m,商铺的进深为 8m。
裙房与高层主体之间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了分隔,裙房和建筑的地下室均按国家标准要求的建筑面积和分隔方式划分防火分区。
高层主体中的疏散楼梯间、客房、公共走道的地面均为阻燃地毯(B1 级),客房的墙面贴有墙布(B2 级);旅馆大堂和商店的墙面和地面均为大理石(A 级)装修,顶棚均为石膏板(A 级)。
建筑高层主体、裙房和地下室的疏散楼梯均按国家标准要求采用了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地下楼层的疏散楼梯在首层与地上楼层的疏散楼梯已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隔墙和防火门完全分隔。
地下一层商店有 3 个防火分区分别借用了其他防火分区 2.4m 的疏散宽度,且均不大于需借用疏散宽度的防火分区所需疏散净宽度的 30%,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包括借用的疏散宽度)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商店区域的总疏散净宽度为 39.6m(各防火分区的人员密度均按 0.6 人/㎡取值)。
建筑按国家标准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系统及灭火器等,每个消火栓箱内配置消防水带、消防水枪。
消防水泵接合器直接设置在高层主体北侧的外墙上。
地下室、商店、酒店区的公共走道和建筑面积大于 100 ㎡的房间均按国家标准设置了机械排烟系统。
1.指出该建筑在总平面布局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简述理由。
某一级耐火等级的四星级旅馆建筑,建筑高度为 128.0m,下部设置 3 层地下室(每层层高 3.3m)和 4 层裙房,裙房的建筑高度为 22.4m,高层主体东侧为旅馆主入口,设置了长
12m、宽 6m、高 5m 的门廊,北侧设置员工出入口。
建筑主体三层(局部四层)以上的外墙全部设置玻璃幕墙。旅馆客房的建筑面积为 50
㎡~96 ㎡,外窗全部为不可开启窗扇的外窗。
建筑周围设置宽度为 6m 的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内边缘距离建筑外墙 6m~22m; 沿建筑高层主体东侧和北侧连续设置了宽度为 15m 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北侧的消
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距离建筑外墙 12m、东侧距离建筑外墙 6m。
地下一层设置总建筑面积为 7000 ㎡的商店,总建筑面积 980 ㎡的卡拉 0K 厅(每间房间的建筑面积小于 50 ㎡)和 1 个建筑面积为 260 ㎡的舞厅;
地下二层设置变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常压燃油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和汽车库;
地下三层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和汽车库。
在地下一层,娱乐区域与商店之间采用防火墙完全分隔;卡拉 0K 区域每隔 180 ㎡~200
㎡设置了 2.00h 耐火极限的实体墙,每间卡拉 OK 的房门均为防烟隔音门。舞厅与其他部位的分隔为 2.00h 耐火极限的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
商店内的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均有一道宽度为 9m(分隔部位长度大于 30m)且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卷帘。
裙房的地上一、二层设置商店,三层设置商店和宝宝乐等儿童活动场所,四层设置餐饮场所和电影院。
一层的商店采用轻质墙体在吊顶下将商店隔成每间建筑面积小于 100 ㎡的多个小商铺, 每间商铺的门口均通向主要疏散通道,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均为 5m~35m,商铺的进深为 8m。
裙房与高层主体之间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了分隔,裙房和建筑的地下室均按国家标准要求的建筑面积和分隔方式划分防火分区。
高层主体中的疏散楼梯间、客房、公共走道的地面均为阻燃地毯(B1 级),客房的墙面贴有墙布(B2 级);旅馆大堂和商店的墙面和地面均为大理石(A 级)装修,顶棚均为石膏板(A 级)。
建筑高层主体、裙房和地下室的疏散楼梯均按国家标准要求采用了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地下楼层的疏散楼梯在首层与地上楼层的疏散楼梯已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隔墙和防火门完全分隔。
地下一层商店有 3 个防火分区分别借用了其他防火分区 2.4m 的疏散宽度,且均不大于需借用疏散宽度的防火分区所需疏散净宽度的 30%,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包括借用的疏散宽度)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商店区域的总疏散净宽度为 39.6m(各防火分区的人员密度均按 0.6 人/㎡取值)。
建筑按国家标准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系统及灭火器等,每个消火栓箱内配置消防水带、消防水枪。
消防水泵接合器直接设置在高层主体北侧的外墙上。
地下室、商店、酒店区的公共走道和建筑面积大于 100 ㎡的房间均按国家标准设置了机械排烟系统。
1.指出该建筑在总平面布局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简述理由。
参考解析: 1)该建筑北侧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距离建筑外墙 12m 不符合要求,应为不大于10m;
2)该建筑东侧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距离建筑外墙 6m 不符合要求,因为该建筑东侧设置了宽 6m 的门廊,根据规范要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 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