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1分
民警金某在抓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林某时,目睹了其持刀拒捕并逃跑的经过。审判时,控辩双方对金某的证言有异议,如果人民法院通知金某出庭作证,金某可以出庭作证,也可以不出庭作证。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本题考察证人作证的义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