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形态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ABCD
参考解析: 本题考察犯罪形态、共同犯罪、因果关系和刑法分则相关知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整体有逃税的犯罪故意,但因客观原因(财务黄某如实申报)而未达成犯罪后果,因此为犯罪未遂;黄某作为自然人有逃税的犯罪故意,但后来自行积极主动申报缴纳税款,构成犯罪中止。故此A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乙抢夺的虽然是假币但也有价值,具体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行为的判定,依然构成对邹某财产的侵犯,因此构成抢夺罪既遂。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丙偷盗婴幼儿后已经构成了犯罪既遂,送回原处的行为无法改变既遂状态(犯罪进程不可逆),故此C项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丁有对仇人胡某杀人的故意且着手实施,并且造成了犯罪结果,但并非开枪造成胡某死亡而是使胡某惊吓死亡。因果关系属于客观构成要件层面的内容,有因果关系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丁的开枪行为,胡某不会心脏病发作死亡,丁的行为与胡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客观事实,因此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