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利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要求不得分包工程。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
【背景资料】
某水利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要求不得分包工程。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1)和一份工程报告。
工程报告的主要内容是:(1)鉴于本项目安装专业的进口设备,需要将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专业安装公司。(2)本项目两侧临街且为繁华交通要道,故需在施工前搭设遮盖式防护棚,以保证过往行人安全。此项费用未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应另行支付。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报告进行了审核。施工单位在按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施工0.5个月后,因业主要求需要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混凝土工程)停工2.5个月。设计变更后,施工单位及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见表1)。
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机械由于运输原因未能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的实际进度在第12月月底时拖后1个月。在工作F进行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分析事故原因。该质量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施工工艺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所致。总监理工程师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工作F的实际进度在第12月月底时拖后1个月。
【问题】
1.为了确保本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施工进度计划中哪些工作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为什么?
2.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施工单位工程报告中的各项要求?
3.施工单位在索赔申请表中所列的内容和数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均属真实,但费用计算有不妥之处,请说明费用计算不妥的项目及理由。
4.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5.如果施工单位提出工期顺延2.5个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多少?为什么?
参考解析:
【答案要点】
1.施工进度计划中,工作A、D、E、H、L、M、F、I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因为它们是关键工作(总时差为零)。
2.工程报告内容中的第(1)条分包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报业主批准。如果业主同意分包,监理工程师需要审查分包商资质。如果业主不同意分包,则不得分包。工程报告中第(2)条内容,此项费用不应由业主支付。
3.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表中的第2、3项费用计算不妥。因为设备闲置不能按台班费计算,人工窝工不能按工日费计算。
4.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4)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6)事故结论;(7)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9)经验教训和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建议;(10)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0.5个月。理由:工作H、F的拖后均属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只有工作K的拖后可以考虑给予工程延期。由于工作K原有总时差为2个月,2.5-2=0.5(个月),故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0.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