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未取得采砂许可证,在可以航船的某河道采砂,获利50万元,虽未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老张构成( )。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本题考察非法采矿罪等相关犯罪,题中老张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擅自在可以航船的某河道采砂,获利50万元,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根据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法释〔2016〕25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无许可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本罪。因题中主要讲老张未取得采砂许可证,获利50万元,并没有讲到该行为使得河道中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故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本罪。该罪名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为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危险方法。与决水、放火、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本题中老张的行为,并没有带来此类的后果和隐患,故不构成本罪。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则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题中老张在河道中采砂,并不是本罪中的占有埋藏物,该砂资源不属于个人的埋藏物,老张的行为并没有促及本罪的客体,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构成本罪。题中老张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擅自开采砂矿石,获利50万元,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构成本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