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题 6分

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制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 (一)相关资料 2018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一批...

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制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
(一)相关资料
2018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一批油漆、修理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万元。
(2)购入原木,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200万元,于当月全部领用加工实木地板。
(3)将橡木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本月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81.2万元,将部分橡木做成工艺品进行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2.2万元。
(4)销售自产4.5万平方米B型实木地板,不含税销售额为每平方米28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11.6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将自产0.1万平方米C型实木地板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成本为5.43万元,C型实木地板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将自产的0.2万平方米D型实木地板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该批D型实木地板的成本为18万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平方米160元(不含增值税额)。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实木地板增值税税率为16%。
(二)甲公司财务人员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情况:
(1)当期进项税额=8+20=28(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81.2÷(1+16%)×16%+52.2÷(1+16%)×16%+4.5×280×16%+11.6÷(1+16%)×16%=221.6(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单位:万元):
(1)甲公司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计算甲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