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混合为添附的情形,而不是债消灭的原因,混同才是债消灭的原因。债的相对性不仅包括主体的相对性,而且包括内容、责任等的相对性。连带债务中的债权人未必为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