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分
甲县人蓝某系怀孕的妇女,在相邻的乙县盗窃5万元后被抓获。蓝某在乙县无固定住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ACD
参考解析: 本题考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故此A项正确(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第一百〇八条 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故B错误(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〇九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故此C项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者其他部门协助执行。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