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王某蓄意杀害孙某。某天,王某看到孙某正在熬药就偷偷在药中投毒,但孙某是熬药给牛治病,病牛吃药后中毒而死。王某的行为属于( )犯罪形态。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犯罪过程中的形态,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出现的几种停顿的犯罪行为状态,即犯罪的即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四种犯罪形态。(1)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施。因为本案中王某已经将毒药投入孙某的药里面,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明显不属于预备状态,故此A项错误;(2)根据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行为人自动放弃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的关键,本案中王某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未放弃或者有效阻止结果发生,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22、23、24对犯罪形态的规定,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实现了犯罪目的,称之为犯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实施了投毒的犯罪行为,但是其未料到毒药是给牛吃的,未毒死孙某,未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二十三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此案中王某实施了投毒的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未得逞,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