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 300m3,单价为1 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 300m3,单价为1 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 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 5万元;(5)工程预付款从承包人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
量见表4-6。
【问题】
1.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2.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参考解析:
1.估算合同总价为:5 300*180=95.4(万元)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5.4*20% =19. 08(万元)工程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起扣留,因为第1、2两个月累计工程款为:1 800*180=32.4(万元)>95.4*30%=28. 62(万元)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9. 083=6. 36(万元)
2.每月进度款支付:
1)第1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800*180=14. 40(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4. 40*0.95=13. 68(万元)<15(万元),第1个月不予付款。
2)第2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1 000*180=18. 00(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 8.00*0.95=17. 10(万元)13. 68+17. 10=30. 78(万元)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30. 78(万元)
3)第3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1 200*180=21. 60(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 60*0.95=20. 52(万元)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 36(万元)20. 52-6. 36=14. 16(万元)<15(万元),第3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4)第4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1 200*180=21. 60(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 60*0.95=20. 52(万元)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 36(万元)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4. 16+20. 52-6. 36=28. 32(万元)
5)第5个月:
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4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100m3但未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所以仍按原单价结算。第5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 200*180=21. 60(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 52(万元)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 36(万元)20. 52-6. 36=14. 16(万元)<15(万元),第5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6)第6个月:
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9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600m3,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对超出的部分应调整单价。应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5900-5300*(1+10%)=70(m3)第6个月工程量价款为:70*1 80*0. 9+(500-70)*180=8. 874(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8. 874*0.95=8.43(万元)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4. 16+8. 43=22. 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