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0分
(二)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5).《修律上谕》和《大清法规大全·法律部》:“惟是刑法之源,本乎礼教。中外各国礼教不同,故刑法亦因之而异。中国素重纲常,故于干名犯义...
(二)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5).《修律上谕》和《大清法规大全·法律部》:“惟是刑法之源,本乎礼教。中外各国礼教不同,故刑法亦因之而异。中国素重纲常,故于干名犯义之条,立法特为严重。但祗(音只——编者注)可采彼所长,益我所短。凡我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
为了解决出现的上述问题,清末政府做了哪些工作?
(5).《修律上谕》和《大清法规大全·法律部》:“惟是刑法之源,本乎礼教。中外各国礼教不同,故刑法亦因之而异。中国素重纲常,故于干名犯义之条,立法特为严重。但祗(音只——编者注)可采彼所长,益我所短。凡我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
为了解决出现的上述问题,清末政府做了哪些工作?
参考解析: 清末修律的重点是对刑律的修订,为此,清政府主要做了两项工作:第一,颁布了《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后一部法典大量引进西方资本主义的原则、制度和术语,体现了“采彼所长”。第二,为了维护礼教纲常,清政府不仅在《大清新刑律》正文后附上保守、落后的《暂行章程》附则,而且还在正文保留与“干名犯义”等条文相关的封建残余内容。这两项工作表明了清末政府的保守与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