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商场合同纠纷案 A商场欲利用“十一”假期以表演和送礼的方式进行促销。201 1年8月25日,A商场与B演艺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201 1年10月1日上午9点,由B演艺公司的艺人王飞飞到A商场前的...
A商场合同纠纷案
A商场欲利用“十一”假期以表演和送礼的方式进行促销。201 1年8月25日,A商场与B演艺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201 1年10月1日上午9点,由B演艺公司的艺人王飞飞到A商场前的露台演唱3首歌,或者唱2首歌跳一支舞。 201 1年8月26日,A商场与C水果批发市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A商场向C水果批发市场购买优质苹果1万个,用来赠送给10月1日到A商场购物的前1万名顾客。C水果批发市场最迟在201 1年9月28日交货。苹果3元1个,一共3万元,货到后3日内由A商场一次付清。
甲是种植苹果的农户,是C水果批发市场的固定货源之一。201 1年8月27日,C水果批发市场告知甲,其与A商场签订了买卖合同,要求甲今年继续向自己供货。二者约定,甲于201 1年9月24日交付2000个苹果,苹果2元1个。合同生效之时,C水果批发市场即交付1000元定金。若一方违约,则支付违约金3000元。为了与甲订立合同,C水果市场共花费订约成本500元。9月13日,甲通知C水果批发市场,他已将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了同村的陈某,将不履行合同。 C水果批发市场于是马上联系其他种植户,为此花费各种费用1000元。由于时间紧迫,最后C水果批发市场不得不以2.5元1个的价格购得苹果2000个。
201 1年9月20日,B演艺公司致电A商场,告知王飞飞由于档期问题无法出席10月1日的表演。A商场当即要求B演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演艺公司见A商场态度强硬,便于201 1年10月1日上午安排公司的另外一位艺人徐小蕾前去活动现场表演。A商场的负责人王某为了使活动顺利进行,且考虑到徐小蕾的人气与王飞飞差不多,于是让她上台表演。活动结束后,B演艺公司向A商场索要演出费,A商场以B演艺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由拒绝支付。 B演艺公司遂提起诉讼。在诉讼中,A商场反诉,要求B演艺公司承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B演艺公司辩称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且A商场未受实际损失,不应再承担责任。
张太太于促销期间在A商场购买了一台高压锅。在使用时,高压锅发生爆炸,将当时在厨房的张太太和张先生烫伤,张太太的脸大面积受伤,即使接受整容手术仍会留有疤痕。 201 1年1 1月30日,张太太和张先生将A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他们医药费、张太太毁容的精神损害赔偿共800万元。
【问题】
1.A商场与B演艺公司之间的债的关系的类型是什么?
2.当甲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时,C水果批发市场对甲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3.C水果批发市场欲向甲求偿,如何求偿对其最有利?
4.B演艺公司告知A商场王飞飞无法出席时,A商场可否要求B演艺公司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5.B演艺公司在反诉中的辩论意见是否成立?为什么?
6.张太太和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中有哪些错误?
参考解析:
考生要注意区分定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当合同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且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应当注意:这条规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的情形。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不同的违约行为形态时,两种责任形式是可以并用的。其次,损害赔偿金的功能在于弥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有违约金条款,而违约方没有造成对方损失,可以单独适用违约金,此时的违约金承担惩罚性功能。当有违约金条款且违约方造成了对方损失时,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以并用,此时的赔偿金适用在于弥补违约金数额之不足。在二者并用的情况下,应该以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即受害人一般不得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
1.A商场与B演艺公司之间的债的关系属于选择之债。 2.C水果批发市场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三是等到履行期届满之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3.C水果公司要求甲支付违约金对其最有利。甲选择定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分别可得1 800元、2500元、3000元,因此应选择违约金。 4.不可以。因为该合同债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5.成立。因为B演艺公司安排徐小蕾前去表演的行为是采取补救措施的表现,A商场因此没有遭受任何损失,B演艺公司不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6.第一,张先生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无权要求A商场承担违约责任,只能要求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张太太选择要求A商城承担违约责任,则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