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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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本题中,甲公司对乙公司拥有10万元债权,丙银行对甲公司拥有债权质权,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2万元债权。如果乙公司提出抗辩,鉴于其行使抵销权的条件已经具备,必然会对甲公司提出行使抵销权。尽管乙公司行使抵销权会使丙银行的债权质权有所贬损,但是目前的法律并未规定债权人行使抵销权时受此限制,依据《合同法》第99条第1款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抵销权。据此,丙银行的债权质权为8万元,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