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分

大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某、康某、尹某、杜某四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判决,武某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康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 5万元;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 0万元...

大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某、康某、尹某、杜某四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判决,武某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康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 5万元;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 0万元;杜某被判决免除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人民法院立即对武某、康某、尹某三名被告人判处的罚金予以执行。武某、康某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第二审程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杜某予以释放。省高级人民法院又核准了对武某的死刑判决。原审人民法院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该死刑判决可能有错误,于是停止执行。经过有关法院依法审查,发现该判决并无错误后,原审人民法院立即对武某执行了死刑。康某在执行期间,由于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其身体原因不致再危害社会,有关机关批准对康某暂予监外执行。尹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于提供了重要线索,阻止了一件重大恶性犯罪的发生,因而被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负责考查尹某的公安派出所便提出减刑建议书。县人民法院在收到减刑建议书后3个月由审判员俞某裁定对尹某减刑。


问题:


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